各投标人:
现针对《湖南师范大学造价咨询机构年度服务项目比选文件》和《湖南师范大学造价咨询机构年度服务项目比选文件澄清与答疑》的相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比选文件修改
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因素和标准中“2.高校维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业绩”修改为“2.维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业绩”。
二、答疑修改
企业业绩当中单项中标金额是指甲方的送审金额吗?
修改前答复:单项中标金额以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项目)或建设单位(社会投资项目)最终审定的预算编制报告金额为准。
修改后答复:单项中标金额以预算编制报告金额为准。
特此说明!
湖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