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师范大学江边基地科研楼部分提质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3.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说明等(如有)所含相应范围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土建拆改、装修、及水电等机电安装工程。
4.工程造价:招标上限值61.24万元,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5.工期:80个日历天。
二、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4年1月-2024年6月,余同)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按最新相应政府部门文件要求,余同)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按最新政策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截图凭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同类性质项目除外),不得再参加此项目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且尚处于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活动,须提供相关平台截图。
(六)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 7月 17日至2024年 7 月2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到湖南师大基建处202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简介及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参加单位资格要求中提及的有关资料。
五、其他要求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在基建处网站上发布;
2.开标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基建处306会议室;
3.投标文件:开标当天请携带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及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文件单独密封)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拒收;
4.中标结果:开标后,我方在湖南师范大学基建处网站发布中标公示,并电话通知中标单位,但不通知未中标单位。
联系人:湖南师范大学基建处潇湘中路122号202办公室
黄老师,电话:0731-88872349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江边基地科研楼部分提质装修工程招标清单;
2.湖南师范大学江边基地科研楼部分提质装修工程施工图cad版本。